補習社業務法五月起生效
業界冀清晰指引優化操作
【本報消息】澳門私立補充教學輔助協會昨假民眾建澳聯盟禮堂舉行講解會,讓業者就即將生效的《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交換意見。負責人表示,法律對補教業未來發展至為關鍵,冀集思廣益,蒐集意見,以供當局參考,並適切優化。講解會昨日下午三時舉行。協會會長楊達鎮、理事長陳琬之、秘書長胡偉明,議員李良汪,協會法律顧問、大律師蘇建峰等出席。
負責人介紹該法律內容時指出,法律將於五月一日生效,與補教業界息息相關,希望通過講解會,讓協會會員加深認識,做到依法守法。
憂人員預批礙運作
綜觀法律條文,協會基本認同,過往亦曾與教青局代表多次會面交流,感恩局方樂於聆聽,接納意見。就即將生效的“業務法”最終文本,協會歸納出三點建議,供當局參考。一是新法中對於場所的所有工作人員,皆需獲得教青局預先批准。對於這點,協會認為,在當前本澳人資短缺的大環境下,作出如此規範,業界難免憂慮會造成“請人難”的局面,造成人手不足,亦可能窒礙場所運作。
舊人續牌條件未明
二是建議“舊人舊法、新人新法”。對原准照持有人,新法指出就原有條件不改變及不更改持牌人的條件下,可於原址繼續營運,然而新法未有明確訂明,就原准照持有人在續牌期間是否可一直沿用原條件營運而不受影響,業界多表關注,冀當局說明。三是建議清晰指引,讓業界有法可依。鑑於新法實施在即,業界希望當局繼續聆聽並接納多方意見,優化不足,以助業界更好地繼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