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電動滑板咪亂衝
違規觸法代價重
△近日網上流傳多段有人在友誼橋大馬路黑沙環海濱公園行人道上,使用電動滑板車代步往來關閘口岸的片段。片中滑板車“駕駛者”在行人路上風馳電掣,途人及跑友見狀紛紛避讓,影片被貼到網上討論區後引起熱議,更有人稱見怪不怪。
特別每到上下班時段,關閘附近更是隨處可見,亦不排除有人不熟悉本澳交通法規。
需注意的是,雖然世界各地越來越多人使用電動滑板車、單輪車等電動移動工具代步,但在本澳除了屬主管實體明示許可通行的地點外,其他未經許可的電動單車等在本澳公共道路上行駛,即觸犯《道路交通法》第十二條中“禁止機動或非機動滑板車在公共道路上通行”的規定,屬違法。呼籲企業僱主加強外地僱員的普法工作,倘發現有員工使用電動滑板車代步,應即時提醒以免觸法。
斜行過路成效佳
覓點設置宜加快
△交通事務局在提督馬路新增一段斜行過路設施,類似措施在外地行之有效,在澳門多個試點亦有不錯效果,希望相關設施未來能在澳門更廣泛地使用,方便居民出行。
當局自二○二一年開始引入斜行過路設施,並在關閘永定街、美副將及荷蘭園設下試點。經超過一年的試行,上述三個試點都有不俗效果,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可以節省行人橫過馬路的時間;希望政府未來可以在更多地點設置相關措施,在可行的情況下方便居民橫過馬路,優化出行環境。
一般而言,行人過馬路時亦應該留意,並非所有十字路口都有斜行過路設施,希望大家遵守法例規定,在無斜行過路設施的十字路口前,不要一時貪快胡亂過馬路,以免發生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