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見《工會法》獲一般性通過
工聯:法案促勞資良性互動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工會法》法案。工聯總會副理事長兼權委主任蔡錦富樂見《工會法》獲一般性通過,此舉反映社會對《工會法》凝聚基本共識,充分證明《工會法》立法基礎和條件成熟,立法將有利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有利“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更好保障僱員權益
蔡錦富認同《工會法》法案內,對工會的成立、權利和義務作出較詳細規定,尤其賦予工會可代表僱員協商,認為有關規定可更好保障僱員的勞動權益,促進工會健康發展,也能促進勞資之間的良性互動,不僅有益於僱員,亦有助企業和社會發展。法案亦要求工會須接受政府監督,他對此條文表示支持,指工會工作應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開展,認為維護好國家安全,是保障僱員合法合理權益的基礎。
他也樂見政府吸納包括工聯總會在內的社會意見後,在《工會法》法案加入過渡條款。認為愛國愛澳工會過去七十多年為澳門社會作出積極貢獻,有關規定不僅是對愛國工會工作的肯定,亦是推動愛國工會繼續發揮積極作用的動力。
工聯總會將盡快深入研究法案,主動向各業工會介紹內容,向立法會積極反映勞工界的意見和建議,配合和協助制訂一套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且具有澳門特色、符合澳門社情的《工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