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解決澳急需科目 配合大健康產業發展
醫學中心年底分階段啓用
【本報消息】《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管理制度》法案昨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綜合體將於年底分階段投入使用,最終名稱落實為“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歐陽瑜強調,不要以爲年底投入使用後就可以達到類似山頂醫院的規模。首階段先解決澳門急需的科目,如腫瘤治療。亦會設體檢中心、醫美等,以配合大健康產業發展。目前正與協和醫院商討,冀盡快簽訂框架協議,包括商定品牌費用及營運費用。
專科九人合格待面試
歐陽瑜稱,會逐步聘請人手,先有十名專科醫生名額到北京協和接受培訓,但目前十六名醫生報名後,符合初步資格的只有九人。協和團隊下月將來澳面試,面試合格者便會到協和醫院接受培訓。除專科醫生送協和培訓外,下階段亦會聘請三十人培訓作住院醫生,屆時會由衛生局、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共同分階段培養。此外,籌備辦公室亦初步規劃聘請三十名行政工作人員,如工程、法律、財務等人士。
公立醫院兼教育硏究
歐陽瑜引介時表示,醫學中心計劃設置近一千張病床,包括澳門醫院、綜合服務大樓以及其他輔助大樓,並可設立醫學教育及醫學研究的職能單位以及其他場所或設施,定位為公立醫療機構。除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外,醫學中心亦會進行醫學教育及醫學研究。
法案旨在訂定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的管理制度,透過賦予醫學中心在營運、人事及財務管理等的自主權,使日後由北京協和醫院管理的醫學中心運作更靈活,更能配合政府未來醫療政策及發展醫療旅遊產業的總體方向。
人員不適用公職制度
在組織架構及場所設施方面,醫學中心受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策略發展委員會為醫學中心的最高決策機關,北京協和醫院管理團隊將是委員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不影響監督實體職權的情況下,策略發展委員會具職權就醫學中心的行政、財政及人事管理及營運等作出決議,從而體現醫學中心的獨特性和自主權。策略發展委員會下設管理層、監事會和財務委員會。
人員制度方面,醫學中心人員採用私法勞動制度,醫學中心人員受專有的人員通則約束,且不適用公職法律制度一般規定及其他補充規定。此安排將有助引入優質的醫療管理團隊和醫療人員,提升人力資源的靈活性。
採自治機構財政制度
財產財政制度方面,醫學中心的財產,由履行其職責收到或取得的一切資產、權利及債務構成,其財政管理適用自治機構的財政及財產制度,從而讓其在符合法律的情況下,於運作上有較大的自主權,並在管理資源上有較大的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