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回歸“乙管”利國利民
十二月廿六日深夜,一則公告刷屏。國家衛健委宣佈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採取的《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實施“乙類乙管”。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乙類乙管”意味着對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採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這是我國疫情防控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調整。
最大的變化是最後一點:“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採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這意味着出入境將不再受到嚴格限制,緊閉了三年的國門終於徹底對外敞開。中國社會向常態化又邁進了堅定的一步。
從二○二○年一月二十日,國家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採取“乙類甲管”到現在,已近三年。當初所以定為“乙類甲管”,是因為這個疾病傳染性特別強,病死率也相對較高。特別是在武漢爆發的時候,原始病毒毒力比較強,將其作為“乙類甲管”傳染病管理,實際上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
隨着疫情的變化,特別是病毒的變異,近半年來,全世界包括我國在內都變成以奧密克戎變異株為主,雖然傳染性強,但致病力和病死率大大降低。加上我國新冠疫苗接種普及。全國目前累計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超過卅四億劑次,疫苗接種覆蓋人口和全程接種人口分別佔全國總人口的九成二以上和九成以上。此外,我國近三年來不斷完善分級診療救治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增設發熱門診,增加定點醫院重症病床、ICU以及相關救治設備與物資儲備,醫療救治能力明顯提升。如果繼續按“乙類甲管”,會影響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在這種情況下調整為“乙類乙管”,是非常及時、正確的。
過去一個多月,從十一月十日“二十條”、到十二月七日“新十條”,社會面在事實上已逐步放開,為此次“乙類乙管”打下了基礎,也給這一次決定帶來了客觀的現實環境。
新冠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並非躺平、不管。《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明確提出,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率,在重症高風險人群中推動開展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強化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醫院、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大型企業等重點機構防控;加強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為農村老年人、基礎疾病患者等高風險人群提供就醫保障等。此外,還對藥物準備等作出具體要求。
過去三年,新冠疫情讓面對面交談、自由流動、人間煙火,變得遙不可及,讓生活中那些曾經輕鬆平常的事物變得珍貴,人們早已渴求生活早日復常。新冠回歸“乙類乙管”,順應民意,利國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