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法生效後有望推動舊區重建
都更法明年六月生效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刊登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該法將於明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法律內容,都市更新除了重建之外,亦包括建築物保養、維修及更改,以及建設公共基礎設施與公用設施。法律主要以單棟舊樓重建為主,但亦不妨礙片區內多棟舊樓合併重建。重建業權的百分比分為三項,樓齡滿三十年但未滿四十年的舊樓,最低重建業權百分比為百分之八十五,樓齡滿四十年的舊樓最低重建百分比為百分之八十,由主管實體命令拆卸重建的殘危樓宇最低重建百分比為百分之六十。法律生效五年後將會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