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海關檢廿二噸走私煙花
【本報記者廣州電】廣州海關日前公佈,該關近日在出口貨物中查獲偽瞞報危險貨物煙花爆竹一批,重約二十二噸。目前,已依法處置。
此前,廣州海關所屬南沙海關關員根據風險佈控指令對一批申報為“大理石檯面”的出口貨物查驗時,發現集裝箱內除門口處的兩排紙箱裝載着大“大理石檯面”等申報貨物外,在集裝箱內側堆放有大批用簡易編織袋包裝的紙箱,紙箱內為大量未向海關申報、沒有任何危險品標誌且未使用危險貨物包裝的管狀煙花爆竹。經清點,該批煙花爆竹重約二十二噸。
另外,南沙海關關員近日還根據其他風險佈控指令,對一票申報品名為“打砂機篩板”“地毯”的出口貨物查驗,發現集裝箱前部為泡沫箱裝載的打砂機篩板等申報貨物,集裝箱內側卻堆放着大批三色編織布包裹的紙箱。經進一步查驗,海關關員在紙箱內查獲未向海關申報、沒有任何危險品標誌且未使用危險貨物包裝的煙花爆竹。經清點,該批煙花爆竹總重約一點六噸。
海關提醒:煙花爆竹屬於第一類危險貨物(爆炸品)。煙花爆竹等危險貨物必須經相關部門許可並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口岸出口,且必須符合國家對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儲存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於非法出口煙花爆竹等危險品的行為,海關將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