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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
第B15版:新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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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雯集)法古今完人

法古今完人

上館子,昔非今比,廳房富麗堂皇,冬暖夏涼,菜譜圖文並茂,印刷精美,栩栩如真,望之流涎。然而若干菜式,刻意標榜“古法泡製”。這風格又顛倒過來,是今非昔比。

古法、今法,孰優孰劣?不能一刀切。我以為“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不失為最佳的選擇。《呂氏春秋》有〈察今〉篇章:“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賢也,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經乎上世而來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損之,胡可得而法?雖人弗損益,猶若不可得而法。東夏之命,古今之法,言異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於此。其所為欲同,其所為異。”

總的來說,世事千變萬化,日新月異,治國又焉可退而泥於古,甚至後於古?〈察今〉說明,如果因循守舊,不知變更,那是非常荒謬的。其結果必然失敗。“故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變則悖,悖亂不可以持國,世易時移,變法宜矣。譬之若良醫,病萬變,藥亦萬變。病變而藥不變,向之壽民,今為殤子矣。”

接着舉一個生動故事:“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遽(立刻)契(刻畫)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

文章是說:有個楚國人,搭船過江,一不小心,把佩劍從船邊落到江裏。那人馬上在船旁墜劍的地方,刻了個記號,說:“我的劍就是從這位置墜在水中。”船抵岸,他就按照這記號下水找劍。船已經航行不少路,劍卻在水中,豈會跟着船走?如此找劍,豈非太蠢?

這篇寓言,見諸典籍,傳諸後世,題曰“刻舟求劍”。詞云:

書呆戅,笨實豬頭。隨身佩劍墜中流,為記當時沉失處,鍥誌於舟。

船去未停留,一往悠悠。遠離原地怎能求?以屁股思維事物,正一村牛。

——調寄浪淘沙

冬春軒

2022-12-19 冬春軒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234121.html 1 (筆雯集)法古今完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