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法院須示快測或核檢陰性
【本報消息】各級法院辦事處訊:考慮到目前本澳社區感染風險較大,為履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各級法院有需要確保可持續正常運作,同時亦須保證已排期的庭審工作不受疫情影響可順利有序進行,為此,因應特區政府訂定的各種防疫措施和行政公職局發出的指引,現通知於十二月十二日至廿一日期間進入各級法院的所有人士須配合以下措施:
● 必須出示當天快速抗原檢測陰性結果,或採樣日後廿四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
●如選擇出示快速抗原檢測結果,請提前進行檢測並上載有關檢測陰性結果。如未能出示者,則須在現場接受快速抗原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進入。
●進入各級法院時必須出示“澳門健康碼”和接受體溫測量。
●在各級法院內應佩戴KN95或以上標準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