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參與蕭德雄主教山別墅技術工作
李燦烽:上任前圖則已通過
【本報消息】工務局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及地產商人涉貪賄案昨續審。一開庭首被告李燦烽再解釋疊石塘山項目,是二○一五年一月由行政長官支持推動。當時項目受社會關注,到一五年十月才有條件總結技術工作,請示行政長官和羅司(羅立文),他們指示是“照行”。過程中要經過副局、廳長、處長,他們都是資深的工程師,相信他們所做百分之百合法合規。無論從行政、政治上,一個局長“左右唔到”,這是當時的現實。
對於蕭德雄的主教山三層高別墅,李燦烽指,在自己上任局長(二○一四年十二月)前圖則已通過,並在製作土地修改合同。蕭無向其提出任何訴求,自己也没有留意項目,無參與所有技術工作。項目二○一六年開工,到二○一八年對方問為何一份水電渠則入則半年,好似“石沉大海”無人理會?當時工務局有很多這類投訴,來自社會各界,“有時一日會有十個八個”。但不管時間快慢,工務局技術員都會百分百把關。主教山上的房屋在文化保護區,規劃、批則,興建過程乃至建成,都受文化局約束規管,比法律規定更嚴格。他又指,別墅已起好,有條件做現場查核驗證。 對於“TN20&TN24建築項目”,關偉霖昨在庭上亦否認要求李燦烽協助,自己是“新建泰”股東之一,二○一七年六月委託陳炳華建築顧問合併發展兩幅土地,所有手續都要由則樓負責。後來以卅五億一千萬港元將兩幅土地賣給“祥源”公司,絕對無承諾可合併發展土地。“祥源”後來也寫信給特首,新顧問公司是崔世平及胡祖杰。
關:冇助高價套現
此外,關偉霖又否認以高於市價至少約三百七十八萬多港元,協助李燦烽套現名門世家複式單位。關偉霖指,當時由劉寶芳(第八被告)進行買賣,後來自己才知道買家是劉的胞兄,而李的單位成交呎價約一萬○五百元,比同期複式單位一萬一千多元呎價更低,相差約三百萬元,“佢(李燦烽)聽到會話我哋搵佢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