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金管局續簽貨幣互換協議
【本報消息】據澳門金融管理局發出的新聞稿指出,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該局日前以信函形式續簽《貨幣互換協議》,並於昨日生效,為期三年。額度規模維持為300億人民幣或340億澳門元。
澳門金融管理局於一九年首次與中國人民銀行簽署《協議》,旨在為澳門金融市場提供人民幣流動性備用支持,促進澳門金融穩定及澳門離岸人民幣業務的穩健發展。互換機制屬備用性質,當本地金融市場出現人民幣流動性短缺,澳門金融管理局即可啟動相關安排補充流動性。澳門金融管理局相信,隨着人民幣國際化有序推進,市場對離岸人民幣流動性的需求將穩步增加。續簽《協議》,再次體現國家對澳門拓展金融產業、促進澳門人民幣業務發展,以及強化澳門“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建設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