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諮委:街市執法宜透明
【本報消息】《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已於今年一月起生效,身兼中區社諮委的市販互助會副理事長胡杏珊表示,儘管在廣大攤販的配合下,街市管理工作整體暢順。但至今有多少攤販因違規而被處罰?或者有多少攤販因出勤率未達標,影響經營者續約等問題,業界及居民對此有相當多的疑問,期待當局適時對新法實施作出總結報告。
胡杏珊表示,法律實施初期,市政署向攤販展開相關宣導工作,指導攤販遵守指引,在違規方面多以勸喻為主;同時,各攤販亦遵循指引要求,清晰標示價格。
市政署方面亦為街市稽查人員作內部培訓,強化執法能力。
但胡杏珊引述部分攤販反映,《新街市法》檢測攤販的出勤率存在過於苛刻和不透明化的情況,署方雖安排稽查人員每日到街市巡查兩至三次,記錄攤販是否親自經營或持續經營,但稽查人員許多時候只在“遠處觀看”或以“路過”形式查看,在攤販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已被登記,再者,出勤率的總表需時兩至三個月才作一次匯總,經營者難以回憶幾個月前的事情或解釋。
苛刻檢測攤販出勤
對於以上措施,她認為有違背訂立《新街市法》要求攤販須親自經營及持續經營的初衷。胡杏珊建議在街市內設指紋識別機,以每天親自“打卡”模式,加上在相關稽查人員巡查時,可向攤販或經營者予以簽名作實名登記,並以拍照作即時記錄,減少誤會的情況發生。
與此同時,出勤率匯報表應以每月作結,並向攤販公示證明,希望市政署繼續與攤販作出充分溝通,合力維持良好經營秩序,共同提升服務質素,增加街市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