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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6日
第B03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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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司:海域規劃難發展經濟

黃穗文、羅立文回應海域規劃。

施家倫

澳僅管理 立法程序需時

羅司:海域規劃難發展經濟

【本報消息】議員施家倫昨在立法會口頭質詢關注澳門海域規劃及相關工作,包括怎樣利用中央政府授權澳門管理的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指,《海域使用法》、《海域管理綱要法》所走的程序較長,需公開諮詢及聽取中央政府意見;又稱海域屬於國家,澳門只是管理,因此難“批海”發展,用作經濟發展不要抱太多期望。

羅立文表示,現時與內地相關協調工作沒有困難,但承認“慢咗啲”。《海域使用法》、《海域管理綱要法》所走的程序較長,因涉及新法要公開諮詢及聽取中央政府意見,公開諮詢需要估計半年,中央政府意見回覆需時多長則“答唔到”。他又感覺不到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有需要多召開會議推動進程。

可利用海域少

至於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的利用?羅立文指出,“大家認為八十五平方公里有好多海,但當中超過一半有航道,有好多已經霸咗不能用,所以可用的好少”。除可利用海域較少,另一問題是“散哂”,即很難一併地利用。

有關發展海洋經濟方面,他解釋海和地有大分別,地有“土地法”,但海沒有“土海法”,即地有分公、私產,私產可透過批出發展,但海全部都是公產,難以“批海”。並提醒,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不是澳門的,而是國家的,只是澳門作管理,因此難批出來發展,最多“借一借用”,因此用作經濟發展方面不要抱太多期望。

關於海域管理工作,海事及水務局長黃穗文補充,海域管理的開發和利用需符合國家海洋戰略及國家海洋整體規劃,因此在編制《海洋功能區劃》和《海域規劃》須考慮澳門海域的水深、水質、防洪納潮、船舶通航、城市發展需要及海洋環境保護等條件;海域利用亦要考慮《珠江河口澳門附近水域綜合治理規劃》劃定的防洪治導線。政府早前已研究《海洋功能區劃》和《海域規劃》,並制訂相關文本草案,但由於草案要走程序,下一步要先徵詢國家意見,其後再公開諮詢,需時較漫長。

構思海上觀光

多位議員在會上提及海洋經濟發展,有建議設商用船促海上旅遊觀光。黃穗文表示,就渡輪令交通立體化一直有聽社會意見,亦有向船公司了解意向,但認為客量少,因此難形成常規渡輪,加上船隻、人手投資巨大,票價不能過低,若然當公交使用肯定要政府補貼。又稱,未來因應需要可能在科學館、筷子基增加“海上遊”落腳點,建造類似現時的媽閣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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