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促未檢車輛盡快驗車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按交通事務局早前公佈車輛定期檢驗之調整安排,原訂車輛檢驗結束日為今年六月二十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之非營業車輛,以及六月二十日至十二月三十日期間的營業車輛必須於今年內完成檢驗,否則將被視為缺席檢驗。根據法例規定,逾期者需繳付逾期檢驗費二千澳門元;倘缺席檢驗超過六個月,車輛註冊將被取消。局方再次提醒於上述期限內仍未受檢的車主,盡快預約安排車輛送檢,整體驗車安排可查閱該局於十一月十八日發佈之新聞稿 http://www.dsat.gov.mo/dsat/news_detail.aspx?a_id=378A5D25493F95DA7CEEB0C11445D1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