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組織法完成修改
社局可與私企合推銀髮產業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二八/二○一五號行政法規〈社工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社工局由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並由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訂定使用社工局提供的場所和服務收費。該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擴大社局職責範圍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社工局長韓衛介紹,法規擴大社工局的職責範圍,以鼓勵和輔助更多私人實體參與社會工作,推動具社會服務元素或功能的服務。同時,考慮到路環監獄對推動社會重返工作的重要性,法規修改社會重返委員會的組成,路環監獄獄長擔任社會重返委員會成員。
韓衛表示,隨着社會變化,未來老齡化社會將有不少銀髮產業需要開展,除了民間機構外,需要推動更多私人企業實體協助服務開展,因此是次行政法規的修改,未來合作對象可擴至私人企業實體,有助推動私人企業參與包括銀髮產業等的工作,法規讓當局能與不同團體有更多的合作模式。
推動財團參與社企
韓衛指出,根據組織法原則,過去社企只能由民間機構參與,由社工局提供方案,再由民間機構去執行,但社企的目標是要自負盈虧,需要有市場觸覺、人事管理模式,希望推動各類社企計劃能有其他具經驗的財團或企業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