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
朋友送來一顆會發光的星,我才驚覺快到十二月了。那顆星是聖誕裝飾,於是我開始盤點家裡的聖誕飾物。這些東西一般都可以留下來再用,除了小聖誕樹。今年大概也會買一棵回來放,感覺上好像要有齊了這些東西,才可以讓自己遠離繁囂,進入另一個世界似的。
十二月是我最喜歡的月份,因為感覺上最自由。大家都忙着過節日,平常看來要緊的事情好像都可以放下來。過去我通常都會計劃旅行去,這幾年不方便出走,反而發現了這種換換氣氛的好方法。說來幸好我不是教徒,否則可能無法繼續好好的慶祝節日了。其實早在兩三年前已開始發現,很多人已改了說“節日快樂!”,而不是“聖誕快樂!”。我當然明白這個轉變是由歐美傳來的,美其名曰不標榜單一文化,不要讓基督文明獨大。令我意想不到的是,還未來得及適應這種轉變,又聽到另一種關於聖誕節的說法,聽來卻觸目驚心。
據說十二月二十五日並不是耶穌的誕生日,反而和古代埃及神話中一位名為荷魯斯的神祇(Horus)有關。荷魯斯的形象是隼頭人身,又被視為太陽神。十二月二十五日是供奉荷魯斯的日子,那天大量嬰兒被殺戮供祭祀用。至於哪裡來那麼多初生嬰兒呢?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有說復活節和聖誕節一樣都與基督信仰無關,反而是伊絲塔(Ishtar)這位美索不達米亞宗教女神的節日。由於伊絲塔這位神祇與愛有關,所以節日那天男女都沉醉於情慾之中,結果令很多婦女懷孕,那些嬰兒便成了十二月的祭品。這個解說幾近完美,但深究起來,婦女懷孕大概要十個月左右,除非祭祀時把仍在母體內的嬰兒和母親一起殺掉,否則又好像不通。
看來我還是不要深究下去,過自己心目中的聖誕好了。
區仲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