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小議
受“六 · 一八”疫情影響,以及更新驗車設備,當局容許最後一季需要檢驗的私家車延後驗車,最後限期至明年首季。這種安排無可厚非,惟對於這些車主來說,若明年三月才驗車,到末季又是每年的驗車期,相差僅半年多一點,似乎又太頻密。由於主要是出於疫情的不可抗力,當局是否可以考慮豁免一次驗車?兼且,國家亦建議減少年檢次數,以免擾民。
値得硏究的是,本澳營業車輛每年一檢無可厚非,畢竟使用率高,但一般車輛的行車里數不多,是否要八年開始年檢値得商榷。當局曾透露,明年將會修訂沿用十多年的《道路交通法》,相信屆時會有公開諮詢環節,社會應多提建議。當局亦要眞正聽取民意,不要把諮詢作爲只是向社會交代的步驟,走過場。負責審議的議會亦應把好關,更要從前瞻角度審視,畢竟這部法例涉及到居民日常出行,還有是交通工具換代快,倘前瞻不足或未能顧及居民的出行需要,待下次修訂或許又是十多廿年後的事了。
另外,今次驗車延期另一原因是更新驗車設備。惟很多地方一般車輛年檢均交由私人公司負責,今次修法亦可一倂考慮。至於政府的驗車,可以側重營業車及其他方面,例如違規車輛等,效率自然提高。
秦 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