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拱關可拘留究刑責
【本報消息】為依法查處、打擊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違法行為,維護口岸正常出入境秩序,保障出入境人員合法權益,拱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站今日凌晨發出通告。
通告指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組織、教唆、鼓動有關出入境人員,在拱北口岸限定區域故意滯留聚集、穿插逆行,拒絕按照邊檢執勤人員指引排隊候檢,嚴重擾亂口岸正常出入境秩序,影響廣大出入境旅客正常通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對於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的人員,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可以並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對涉嫌妨礙公務、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拱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呼籲出入境旅客嚴格遵守法律規定,自覺服從邊檢執勤人員指引,有序排隊候檢,在口岸限定區域不逗留、不聚集、不逆行,共同維護口岸正常出入境秩序,營造良好通關環境。同時,歡迎廣大出入境旅客積極檢舉揭發組織、參與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的違法分子,邊檢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舉報電話:○七五六·八一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