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青年涉暴動全部罪成
【香港中通社二十二日電】二〇一九年十月一日,大批“黑暴”分子聚集於香港尖沙咀及油麻地一帶堵路,多人被捕。當中九人否認暴動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等,區域法院二十二日裁定所有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九名被告依次為,二十八歲工人羅偉洛、二十一歲李翠婷、二十一歲學生何善航、二十三歲音響工人楊任濤、二十六歲無業方穎雯、二十五歲學生宋昭鵬、三十歲維修工程師雷健昌、二十四歲海洋公園職員黃炎元及二十歲運輸工人陳文澤。
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於二〇一九年十月一日於彌敦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九名被告中,其中六人分別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