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簽發百四萬空頭支票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本澳男商人“唔熟唔食”,向相識多年的朋友借一百四十萬港元周轉後,簽發支票作抵押,及後遭銀行“彈票”,友人報警處理。司警接報調查拘捕該名商人,其承認犯案。
被捕男商人姓李,六十歲,本澳居民,於中區開設餅店;涉簽發空頭支票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女事主六十五歲,本澳居民,與李某相識了多年。
案情指出,司警本年八月廿四日接獲女事主報案,稱於一六年借出一百四十萬港元予李某用作生意上的資金周轉,兩人按口頭協議訂定利息,李某亦簽發支票作為抵押。期間,李某一直按時支付月息,直至二○二○年八月上旬,李某將一張祈付日為本年八月十五日、金額為一百四十萬港元的支票交予女事主作為抵押。其後,女事主因多次追討欠款不果,於本年八月十六日到銀行兌票,經過銀行回覆指因存款不足而遭退票,故報警處理。
司警接手調查,本月十六日傳召李某接受調查,經訊問,有人承認在明知戶口沒有足夠存款的情況下簽發有關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