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續審二一年度預算執行
二期消費計劃千三萬未用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續審議《二○二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決議案,主席陳澤武、秘書林倫偉表示,有關決議案問題不大,但二常會仍希望政府書面解釋個別細節問題,包括多項分類金額增減的原因。待政府回覆後,二常會將根據回應內容決定是否需要邀請政府代表到場解釋。
陳澤武、林倫偉表示,二一年度預算先後三次修改,合共在超額儲備撥出約一百七十七億元。投資方面,二一年投資淨收入八十三億八千萬元,較二○年的一百一十一億元,下跌百分之廿五,主因是全球投資環境、金融市道不景所致。
派錢未領六百萬
二常會關注預算執行情況方面,包括:二一年現金分享有五百九十多萬元、第二期消費計劃一千三百多萬元沒有用,冀政府介紹原因,是否支票沒有人兌現等;一項“樓宇及設施”項目中,二一年增加百分之廿四,約五百九十萬元,當中包括市政署去年設施租金增加,二常會希望政府介紹有何設施讓租金增加數百萬元收入。
特許的士收入方面,二一年增加百分之八十四點六,約一百二十萬元,但二○年僅六十五萬元,政府解釋是二○年特的執照數量較一九年多,二○年底結算後二一年電召公司需付的牌照費用便較二○年增加,二常會冀政府交代二○年增發多少特的牌照致金額上升。
印鈔費增逾六億
出售股票及其他股權收入方面,二一年增加一千一百萬元,當中因解散電貿股份有限公司收回八百多萬元,希望政府交代細節。其他資本收入方面,二一年的歷年未付退回四億三千五百多萬元,較二○年增加一億三千多萬元,當中因收回學校發展計劃歷年結算但未使用的佔一億二百○八萬元;亦希望政府解釋二一年印銀紙費用為十億元,較二○年的三億九千萬元增加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