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伙舊同事投資餐飲騙六十萬
【本報消息】一名本澳女商人涉嫌遊說兩名貴賓廳舊同事合資在內地投資餐飲生意,事後卻以公司虧蝕為由,拒絕向二人提供財務表及退還投資款項,兩舊同事感到可疑,懷疑被騙,於是報警求助,報稱合共損失六十萬元。司警日前傳召女商人到警局問話,有人否認指控。
涉案女商人姓黃,三十八歲,本澳居民。案情指出,涉案黃女與兩事主數年前曾於同一貴賓廳工作,黃女二○一九年離職後到內地投資拉麵店及燒味店,二○二○年回澳遊說上述兩名舊同事在內地合資開設餐飲公司,經商議後二人答允各出資三十萬元入股,由黃女主導在內地收購多五間燒味店,但事後黃女卻一直拒絕公開公司財務表,並拒絕退還投資款項。兩名事主感到被騙,於是報警求助。
司警經調查後本月二十六日傳召黃女到警局問話,有人否認犯案,但承認曾收取對方共合六十萬元的投資款項,並供稱投資上述五間燒味店在兩個半月內虧蝕了十七萬元人民幣,現已結束業務,但拒絕交代近四十萬餘款下落。
司警表示,有跡象顯示黃女有意將餘款據為己有,現以“信任濫用”對其起訴,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件有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