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浩停賽一日
澳門賽馬會十月二十二日賽事受薪董事報告(摘要)
騎師更換:由於見習騎師劉傲未符合讓磅條件,小組允許以下馬匹更換騎師:第四場“自在逍遙”(見習騎師梁曉傳)。
馬匹退出:第二場“創投精英”(左前足不良於行),由“騎練組合”(蔡義武)補上。第四場“馬主聯盟”(有多處擦傷及割傷)。以上馬匹十一日不准出賽,直至取得健康證明為止。
補充報告:十月十五日賽事第四場:“如意娉婷”(見習騎師梁曉傳)在一千二百米處踏着“型仔合金”後蹄,當時約束避開“夠響照贏”的後蹄時搶口。“夠響照贏”(余健雄)趨近一百米處“型仔合金”被鞭催策下向內斜跑時須收慢。騎師任布利被告知,在類似情況下須停止催策並修正坐騎。
小組是日就“汪臣”幾乎倒下,及騎師黃世浩被拋下馬事件繼續研訊,並聽取“清風明月”騎師中野省吾、“自在逍遙”騎師高君濤、“頂峰神驅”騎師張志立及“汪臣”騎師黃世浩的證供。
細節為趨近一百米處當“汪臣”迅即上前時,在“清風明月”後方向外斜跑,當時於輕微向外斜跑的“清風明月”及“頂峰神驅”試圖取位時未有足夠位置,當時“頂峰神驅”同時迅即迫至“自在逍遙”內側,輕微向內斜跑。“汪臣”及“頂峰神驅”繼而互相觸及,導致“頂峰神驅”移向內至“汪臣”,結果踏着“清風明月”後蹄,嚴重失蹄及騎師被拋下馬。考慮所有情況後,小組對此事件不作進一步行動,惟告知騎師張志立、黃世浩、中野省吾及高君濤,日後於類似情況下須加倍小心策騎。
撮要事項:
譴責:第四場見習騎師特蘇日超重而被嚴厲譴責。第五場見習騎師梁曉傳試圖向外斜跑而被嚴厲譴責。
停賽:第二場黃世浩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例第132(i) 不小心策騎,被判罰停賽一個賽事日。
流鼻血:第二場“騎練組合”,禁止出賽,須試閘及取得健康證明。
馬匹情況:下列馬匹十一日內不准出賽,直至完成所述要求為止(除特別註明外)。第一場“唐郡榮華”,落敗超過二十一個馬位(試閘)。第四場“精彩吉祥”,落敗超過三十個馬位(試閘)。
跟進事項/研訊:第五場“浩勝同德”,於十月二十三日接受獸醫檢驗。
第二場:“騎練組合”(蔡義武)賽後接受獸醫檢驗,發現流鼻血。練馬師何華麟被告知,該駒於指定時間被禁止出賽,須試閘至小組滿意為止及取得健康證明方可再次出賽。
賽事事件及研訊:小組就“頂峰神驅”起步後不久時須勒避事件進行研訊。並聽取“寶湖之友”騎師任布利、“永和”騎師黃世浩及“頂峰神驅”騎師張志立的證供。“永和”騎師黃世浩承認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例第132(i)條不小心策騎。細節為起步後不久在未有足夠帶離“頂峰神驅”情況下,容許坐騎向內斜跑,“頂峰神驅”被帶向內,受擠迫須勒避。騎師黃世浩被判罰於十一月四日停賽一個賽事日。黃世浩被告知有權提出上訴。
小組就接近六百米處的事件進行研究。並聽取“永和”騎師黃世浩、“寶湖之友”騎師任布利、“肯定贏”見習騎師劉傲及“玫瑰勇士”見習騎師梁曉傳的證供。證供顯示接近六百米處,“永和”被“寶湖之友”擠迫時須收慢,當時“寶湖之友”在“肯定贏”內側試圖改善上前。小組考慮到所有證供後,“寶湖之友”騎師任布利被告知在任何時候在賽駒之間改善上前時,須確保取得完整跑線。
第五場:賽事事件及研訊:是賽後“研訊”燈號亮起,小組考慮跑獲第五名的“里程”(高君濤)於直路所受干擾,對跑獲第四名的“達利年”(見習騎師梁曉傳)提出抗議。在練馬師梁國浩列席下,聽取騎師高君濤及見習騎師梁曉傳的證供。
根據證供,小組認為即使干擾未有發生,“里程”應會超過“達利年”,因而宣佈抗議無效並宣佈覆磅完畢。經研訊後,“達利年”見習騎師梁曉傳受到嚴厲譴責,當時見習騎師梁曉趨近二百米處嘗試向外斜跑,導致與“里程”互相猛烈觸及,“里程”兩度輕微失卻平衡,並接近五十米處容許坐騎向外斜跑,導致“達利年”向外斜跑後及挨擦“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