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精明消費 便宜莫貪
網購已成為不少人的日常,上至名牌潮物,下至生活用品,指尖輕撥便輕鬆完成交易。然而,網購同時陷阱處處,如何防範,除依靠執法部門監察打擊,更重要的是普羅大眾精明消費,少些衝動,多點理性,定能避開網購騙局。
司警昨公佈一宗涉網購騙案,不法之徒涉利用網購平台以優惠價吸引他人購買名牌手袋、手錶和波鞋貨品,但實質是“A貨”,十名居民疑被騙報案。警方調查後,發現被捕疑人用作收取交易款項的銀行戶口,有三百多個客戶曾入帳,估計涉及受騙者不在少數。
網購已成為居民尤其年輕人消費的主流模式。網購大行其道,就是為普羅大眾提供莫大方便,足不出戶便可購得心頭好。但也因為太過方便,網購也成為不法分子物色獵物、實施犯罪的平台,利用人們衝動消費、貪小便宜,又或追潮流、捧名牌的弱點,透過網售假名牌手袋、假新款電話等,甚至子虛烏有的演唱會門票等,總之名目多多,騙徒收錢即“潛水”,被騙者往往難以追討損失。
據警方公佈,今年上半年與網購有關的騙案數字,較去年同期勁升逾四成。因此大眾應要時常留意警方發佈的騙案手法,了解當中“劇情”,畢竟騙案“劇本”沒有“最新”,只有“更新”。網購業態越趨成熟,網購平台、網店、代購都講究誠信,以期增加消費者的信心。不少平台對屬下網店亦有監管,避免不必要的誤解,警覺存心詐騙敗壞商譽,故對網店設評分機制,令消費者能初步了解網店的評級。
消費者應盡量向信譽良好的網店購物,並保留憑證,有備無患。對於網上所謂“筍價"、“有門路”、“代理放售”,上架的名牌、潮物以至奢侈品標上不合理低價,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要麼捲錢騙局,要麼“山寨貨”,萬一落沓,除了失財,偽品更可能被當局截獲,隨時惹上侵權官非。
各類與網絡相關的犯罪,近年已成為本澳主要的治安問題。警方除了加強打擊,更應及時向普羅大眾通報最新網絡犯罪手法,令居民有所防範。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