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
區際刑事司法協助不應缺位
【本報消息】在昨日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致詞提出,要着力推動法律制度的完善與改革、大力推進司法協助。主張推進澳門與深合區司法法律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盡快重啟《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立法工作,區際刑事司法協助“不應長期缺位”。
借鑒吸納先進法制
岑浩輝指出,澳門正處在轉型發展的重要機遇期,“一國兩制”實踐進入新階段。要堅定“一國兩制”信心,攻堅克難、勇毅前行,不斷譜寫“一國兩制”實踐新篇章,就必須以開闊的視野、創新的思維直面各種問題和挑戰,以達至“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目標。
岑浩輝提出,要着力推進法律制度的完善與改革,根據澳門回歸二十多年來社會經濟發展變革的實際情況,認真審視各種法律制度,尤其是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法律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大膽創新,敢於借鑒那些在其他法律體制中得到有效實施、並代表最新發展趨勢的新制度,及時將它們引進到澳門的法律體系中。
倡深合區作試驗田
岑浩輝表示,須大力推進司法協助。推進區際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不但是當下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的外部環境以及港澳特區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必然要求,而且與澳門是國家的一個特别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憲制地位和落實基本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相一致。有必要從革新思維的角度思考,拋棄舊框框約束,大膽創新,完善這一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
他建議,在民事司法協助方面推進澳門與深合區司法法律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建立完善高效的跨境商事審判、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推進信息技術與法治建設融合發展,建立彰顯“一國兩制”制度優勢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區際民事司法協助體系。同時着力推進與香港特區民商事領域司法協助,填補現存的空白。
移交逃犯被判刑人
岑浩輝稱,在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方面,應該盡快重啟《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的立法工作,規範新時期區際刑事司法合作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有關的實體條件和程序等,填補回歸以來這一重要法律的空白,使司法機關及執法部門在區際刑事司法合作方面有法可依。
同時盡快啟動與內地和香港就刑事領域的司法合作開展談判和磋商,重點解決刑事司法文書的送達和調查取證、逃犯移交、刑事判決的承認與執行、被判刑人移交等問題。
岑浩輝指出,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打擊跨境犯罪,確保社會穩定,維護公私法人和廣大居民合法權益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不應長期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