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圍里保育活化
最近,城市規劃委員會討論了下環“光復圍1-13c號及2-32號 · 澳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草案列出文化局的意見……所有現存建築物“須保留臨街立面及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現在放寬要求,僅須保留臨街立面,如此保育方案仍然不獲多名城規會委員接納。工務局長隨即提出退回“光復圍”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讓文化局補充分析。
其實,光復圍的規劃文件列明保留整幅建築,城市規劃委員曾於二○一一年及二○一六年分別舉行全體會議,提及下環沙井天巷、光復圍等一系列兩層高建築群的保育問題。筆者曾於一六年在本欄提及,當年表示業權人計劃向政府申請規劃條件圖,有意將土地發展,但工務局的新發展草案中,建議保留現有建築群。據推測,工務局就光復圍問題與文化局研究,要求對建築群保留立面、屋頂設計提出規定,而非對整座建築保留……有可能出現如新馬路大西洋銀行、財政局保留立面的建築物一樣。
事隔十一年,根據最近城規會委員討論有關會議之後,文化局提出了放寬要求,僅須保留臨街立面、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此方案仍不獲多名城規委員接納。其實,二○一六年時,委員會曾經討論上述地段草案,認同現有建築具有特色,要保育;然而,委員認為要靈活處理,不必全留,否則不獲業權人發展,繼續殘危下去,出現雙輸局面。另外,有城規委員率先表明,按照原本高度重建,可能會浪費。因為地段接近媽閣輕軌站,面積逾二千平方米,在舊區非常少有,相關地段周邊樓宇為四至五層建築,按照甚麼理由不得增加高度?
况且,在今次城規會期間,業權人提供了有關地段活化的模擬圖(如附圖),保留了南歐葡式風格裝飾的立面,也照顧沙井天巷舊式樓宇立面。雖然模擬圖的設計和舊建築融合在一起,顯得有點突兀,相信要模擬圖的設計師多花一點腦筋磨合了!同樣地,在保育和活化層面上,也要多花一點時間來磨合!
唐 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