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國促美承擔馬紹爾核遺留問題
據中新社日內瓦報道: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五十一屆會議七日以集體協商一致方式,通過“提供技術援助和能力建設解決馬紹爾群島核遺留問題對人權影響”決議。
美懶理“核爆賠償”
決議指出,上世紀四十年代至五十年代,有關國家在馬紹爾群島共進行六十多次核試驗,對當地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巨大傷害;一九八六年美國和馬紹爾群島簽訂雙邊協定,馬紹爾群島根據協定向美國提出賠償要求,但至今未獲答覆。
決議要求有關國家承擔相應責任,協助馬紹爾群島解決核試驗遺留問題;敦促有關國家處理和賠償核試驗遺留問題對馬紹爾群島人民和環境造成的代際影響;要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人權高專辦)與馬紹爾群島加強人權領域合作,提供相應技術援助。
中方促美履行義務
中國代表發言指出,有關國家對馬紹爾群島核試驗遺留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認真對待和承擔這一責任,並盡快批准《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議定書,切實履行議定書義務,停止在核領域的消極和不負責任舉動,不要讓南太平洋地區再次被核擴散陰霾籠罩。
斐濟、巴基斯坦等國代表表示,核試驗遺留問題嚴重影響馬紹爾群島數代人民的日常生活,有關國家要拿出實際行動,切實解決相關問題。
資料顯示,上世紀四十年代至五十年代,美國在馬紹爾群島進行六十多次核試驗,傾倒一百三十多噸核污染土壤,這些核試驗和核廢料嚴重破壞馬紹爾群島的生態環境,損害當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給地區國家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