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粵港澳規則銜接
穗海關新措助南沙建綜服基地
【本報記者廣州八日電】在國務院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簡稱“南沙方案”)三個月之際,海關總署近日出台《海關總署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
出台四十八條措施
今日(十月八日),廣州海關結合海關總署措施、廣東省和廣州市佈置的重點任務,出台四十八條細化措施,圍繞促進大灣區要素便捷流動、支持重點項目建設、支持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加強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等四個方面,支持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
其中,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點和難點之一。廣州海關副關長陳針指出,該關本次出台的細化措施中,將立足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的定位優勢,在四大領域加強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
全流程無紙化作業
一是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包括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專項行動措施常態化,推廣應用進口貨物電子提貨單、設備交接單,實現全流程無紙化作業。同時將符合條件且已在港澳上市藥品中屬於特殊物品的,納入低風險管理,支持粵港澳大灣區急需藥品、醫療器械便利通關。並且在南沙推動優化衛生檢疫、植物檢疫、食品化妝品、大宗資源的海關實驗室佈局,提升口岸技術支撐保障能力。
二是助推更多企業享受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通關便利,提升AEO信用培育、信用監管、信用服務水平,對“專精特新”、先進製造業、貿易新業態等相關領域重點企業開展信用培育。深化海關與其他部門核查領域的聯合抽查,降低對企業生產運營的影響。
深化智慧海關改革
三是深化“智慧海關”改革促進安全便利,包括踐行智慧海關、智能邊境、智享聯通的“三智”理念,加強國際海關合作。完善海關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台,實現海關行政許可事項“在線辦理”和“一體通辦”。深化與“單一窗口”、“數字廣東”等平台對接合作,推進“智慧口岸”與“智慧海關”深度銜接。
並支持與港澳簽署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合作備忘錄,推動食品安全信息資源共享等。
四是強化粵港澳三地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合作,發揮南沙海關與南沙自貿區法院聯合設立知識產權糾紛調處中心的功能,“一站式”化解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減少權利人費用支出,便利權利人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