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底實施新法合時宜
聚賢同心促杜絕電子煙
【本報消息】《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於二○一二年實施,因應社會變化和新型煙草發展趨勢,該法月前亦作出修訂,以加強監管電子煙。聚賢同心協會理事長林倫偉、副理事長兼工聯總會婦女委員會副主任梁銘恩對法案修訂表示支持,認同特區政府多年以來的控煙工作和成效,盼政府繼續加強源頭打擊、普法教育、有序推進,以達至共建無煙澳門最終目標。
林倫偉表示,《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實施超過十年,制度從無到有到優,一步一腳印,成績來之不易。根據衛生局每五年一次的“澳門青少年煙草使用調查”報告顯示,去年本澳十三至十五歲學生電子煙的使用率已高於傳統煙草,更約有一成六受訪學生誤以為電子煙有助戒煙,情況令人擔憂。
故此,政府因應電子煙發展趨勢及時修法,正合時宜。今年十一月底,新法修訂將會實施,日後本澳將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違法者將被科處四千元罰款,倘屬私人實體,將被科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現時離新修訂實施還有不足兩個月,在此期間政府應加大社區與學校宣法普法,一方面加深居民及學生對煙草和新型電子煙危害的認識,另一方面也可讓大眾知悉法律已修訂及將要實施,以免誤觸法網。
梁銘恩表示,在衛生局《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二○一八至二○二○》報告中指出,世衛所推動的MPOWER六項綜合措施,是目前被認為有效預防青少年吸煙的方法,當中家庭的參與和共同努力最為重要。日常社會服務工作中與家長們交流時常會強調“若希望子女有正確的行為和觀念,家長必先以身垂範,做好榜樣。在子女成長路上,父母的關懷和陪伴無可取代。”因此,控煙除在法律層面完善外,也希望家長多關懷陪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