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陷財困自殺父母雙亡
子認教唆罪囚五年半
【香港中通社二十七日電】香港一對老夫婦去年二月因兒子財務問題,與四十三歲兒子計劃一家三口一同跳樓自殺,但夫婦二人率先跳樓身亡後,兒子卻膽怯,放棄自殺念頭。該男子二十七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罪,判囚五年半。
案情指,男被告劉嘉維與父親劉紹斌(七十三歲)和母親許趣芳(六十六歲)同住,被告近九年來沉迷賭博、揮霍無度,欠債約五十萬港元,他亦曾向前僱主借貸一百八十萬港元,父母出售自住物業幫助兒子還債,母親亦曾為幫兒子還債而向他人借貸。
去年一月劉嘉維收到收債人電話及訊息追債,二月八日向父母透露財困,提到有自殺念頭,其父患有心臟病及前列腺病症,其母則患膝蓋疾病。他們都擔心日後需承受疾病痛楚,母親便建議一家自殺。
他們一家在二○二一年二月十日凌晨在住家天台,告知親友將自殺。被告協助父母站到天台邊緣,母親率先跳樓後,父親跳樓前向被告稱:“我們兩個跳下去就行了,你好好生活下去。”被告提不起勇氣跳樓,於是放棄。
被告只求輕判被官斥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是父母疼愛的兒子,他沒有做任何事去阻止父母死亡,諷刺的是父親的遺言救了被告一命。雖然父母在自願及知情的情況下,各自決定自殺,但被告作為“自殺協定”的一份子,沒有做任何事去阻止父母結束生命。
法官斥責,被告求情信中完全沒有顯示出對父母離世的傷感,只是要求法庭輕判,令人心寒;法官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及坦白認罪,判其監禁五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