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質疑第十一與第五被告非一般朋友關係
涉周案太陽城員工否認控罪
【本報消息】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不法經營賭博集團”案續審,捲入案中的太陽城員工續否認協助賭底面、不法電投網投活動。控方質疑太陽城在二○一九年只是對外佯裝將網絡賭博平台系統轉交“環球集團”營運,周焯華昨續強調,兩家公司的系統不連通,客人戶口起名方式相似是為方便客人記住。
指兩公司系統不連
周焯華昨在審訊中途舉手示意發言,指檢察官可能想知道為何戶口有關連性(例如太陽城戶口SC123456,在環球UE123456),其按經驗推測,是方便客人記住自己的戶口,減低對客人影響,形容新公司(UE)是白紙一張,雖然有關做法“好蠢”。並肯定太陽城和UE的系統不連通。控罪指至少自二○一四年起周焯華領導第十被告何靜儀在內的多名被告分工合作,經營菲律賓的電投業務。何靜儀昨在庭上稱,二○一四至二○一八年都在場管工作,並無參與相關會議,亦無協助電投工作。及至二○一八年二月升做賬房副總監才到中土大廈辦公。
UE去年初結業
對於被指負責操控UE不法帳戶,何靜儀指案發時不認識UE老闆,聽聞是海外貴賓廳,但不屬於太陽城的。她根本無權操控戶口,要按客人指示或上級通知才可處理。二○二○年十二月(UE在二○二一年一月結業)收到上級王柏齡(第八被告、缺席)通知協助處理UE客戶取款事宜,但她並不清楚原因。
第十一被告太陽城市場部總監梁樹榮涉嫌輔助上司盧石峰(第七被告)進行不法活動的宣傳及推廣。梁樹榮昨在庭上否認,指工作對沓碼,賭底面非其工作範疇,無從事相關推廣。從來只收取薪金,沒有收取任何其他不法利益。又稱至今不明白為何會被告參加犯罪集團,他只是太陽城的員工。
被問何謂營運部?
在回答主任檢察官黎裕豪時,他指和張志堅(第五被告,已承認經營賭底面)是朋友。被問到何謂營運部?營運部是否張志堅的?梁樹榮辯稱不知道、不肯定,所知是營運公司。控方繼續展示多條二○一六年四月、五月匯報“峰哥(第七被告盧石峰)、樹榮”的賭底面訊息,梁樹榮回應已記不起,當時其因醉駕在獄中服刑半年(後來代表律師問服刑時間是在二○一六年七月四日至二○一七年二月一日,二○一一年入職太陽城),不在公司上班,同事工作上習慣事無大小都匯報,但自己無回覆有關訊息。隨後控方再出示一六年五月“樹榮立刻電營運志堅”的訊息,質疑梁樹榮和張志堅非一般朋友關係。
梁樹榮辯稱因底面數和張志堅有關,同事遇到問題,故才致電張志堅解決。再到二○一三年梁樹榮問盧石峰“現在要開條1,000拖2,現場周總,新客,交公司200%,可以開嗎?”,對此梁樹榮亦指十年前的事已忘記,也有可能當時只是轉發他人的訊息。
否認在群股東集資
他又否認是其中一家底面公司“同盈”的股東,解釋是在太陽城某個晚會上,協助兩名開底面公司的人搭建溝通橋樑,及後被人拉入賭底面公司的聊天群組。他否認在群組內向股東集資,是某位老闆借用他把口追數,個人無能力食底面數,也不涉及任何交易。
昨問到第十二被告呂文傑,控方質疑他為何二○二○年三月替太陽城客戶開UE戶口,呂文傑解釋太陽城和UE關係友好,客人對UE有興趣,協助開戶並無不妥。關於UE資金的存放,控訴書指客戶賭資表面上轉到UE,實際上仍存放在太陽城的“IIT17949”戶口。呂文傑指出,太陽城和UE戶口不連通。他管理過萬個代理下線戶口,“IIT17949”是其中一個,這並非太陽城的戶口,而是屬於楊聖展(UE負責人)下線的戶口。
庭審今日下午繼續
呂文傑續反駁,被司警監聽了一年多,期間最少處理了三千八百多個戶口,為何只抽出“IIT17949”戶口來檢控?黎裕豪稱只檢控和犯罪有關的事情,法官亦提醒被告回答時不要用反問方式。呂文傑辯稱,在馬尼拉經營電投合法,不明白為何要“放大”其中一個管理戶口。
庭審今日下午繼續。法庭昨安排十月的審訊時間,十月十日下午續審,以及二十五日及隨後日子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