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憂外判管理執法參差
【本報消息】市政署將於明年首度將四座街市綜合管理交由外判公司負責,有在街市經營多年的攤販憂外判公司人員協助執法時出現偏差,導致“過嚴”或“過鬆”。也擔心街市日後整體交由外判公司營運,攤販等使用者要“用者自付”。
攤販表示,街市保安、清潔等已外判多時,但日常監管攤販的營運行為、協助處理消費者和攤販之間的糾紛或其他突發狀況仍由稽查人員處理。質疑外判人員對街市管理法侓的熟悉程度,以及掌握食品安全知識有多少。簡單例如顧客認為食品“唔夠秤”,外判公司人員能否即時處理?雖然當局訂明有關人員不可因管理街市事務而索取或接受任何不正當利益,但“管理人員放工後可否在街市買餸?”公職人員的工作要向政府部門負責,受外界監督,甚至當有不公平情況時公衆可向廉署投訴,但對於外判公司人員的阻嚇就是解約或解僱,有沒有其他防範或處罰措施?
除了協助執法或會出現的諸多問題,攤販更擔心此舉為第一步,為減輕管理街市投入的資源和人力的包袱,日後或會參考香港的公共資產運作模式,外判予集團經營,攤販須高價租用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