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條件圖草案本月公示徵意見
中途倉遷人工島有眉目
【本報消息】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已“臨時”多年,由二○一一年興建使用至今逾十年,政府早前表示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將遷至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近日展開公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中,其中一份建議用途為基礎設施用地——燃料中途倉,料很快提交城規會討論。
保安司司長月前於立法會全體會議時提到人工島中途倉的前期準備、立項已完成,建設任務由公共建設局承擔。項目原定很快啟動,但因受疫情影響,未能舉行城規會議,導致有關規劃條件圖仍未通過。
佈局設計加強控污
該規劃條件圖草案由本月八日至廿二日公示收集意見,地段位於“鄰近港珠澳邊檢南大馬路及港珠澳口岸環形馬路之土地——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澳門”。土地屬國有土地,面積達三千二百九十九平方米。草案建議用途為基礎設施用地——燃料中途倉,建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九米(P級),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及最大許可覆蓋率均沒有限制。
參照環保局意見,草案建議在建築物周圍作景觀處理;項目佈局及設計必須加強控制排放環境污染物的行為,且應採取對環境影響較小的方案,以保障項目不會對周邊水體水質造成較大影響及導致環境質量下降。
建圍牆或物理分隔
草案並建議沿地界建造不少於二點五米高的圍牆或物理分隔措施,並應呈交倘需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供環保局審核;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設計階段須聽取交通局、環保局、市政署、治安警察局及海關的意見。
草案還建議,必須在地段內設置上落客貨區、必須在地段範圍內提供足夠的車輛等候空間,避免車輛在公共道路上等候進入建築物的停車場。
另外,新一批五份正進行公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中,有一份為位於“河邊新街209-219號、沙井天巷2A-2M及2-22號、光復圍1-13C號及2-32號——澳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翻查資料,該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曾於二○一六年底在城規會討論,時隔近六年將再提上城規會討論。
光復圍重上城規會
該土地為私有土地,面積有二千○一十七平方米。最近一次發出街道準線圖為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已核准規劃╱已有規劃研究。草案建議把四十三點四平方米的土地騰空及歸入國有公產土地,用作公共街道用途。重整後的土地為一千九百七十三點五六平方米。
草案建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根據“土地分類及用途”行政法規,TD1類旅遊娛樂用地用以設置第8/2021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規定的酒店業場所,以及設置第16/2001號法律所指的博彩經營場所。
草案將地段分為三個區域,在樓宇最大許可高度方面,參照文化局的意見,區域A的建築物須保留臨街立面及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區域B的樓宇及其構築物的最高點不得超過沙井天巷16號的最高點,建築設計須與現存的建築相協調;區域C的樓宇及其構築物的最高點不得超過光復圍20號的最高點,建築設計須與現存的建築相協調。
參照文化局的意見,當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立面的相關加固、修復或保護方案,供文化局審核;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文化局的意見。文化局並沒有訂定建築條件。
翻查資料,二○一六年城規會討論該草案時,有委員會認為應整區保留及規劃,並要求當局提出切實的城市設計指引,規範內港設計。工務局則表示,該草案只是要解決地面層公共行人道的業權問題,會維持現有建築,局方會就光復圍問題繼續與文化局研究,或參考望德堂區的做法,要求對建築物保留立面及對屋頂設計提出規定,而非對整座建築物保留,從而令到建築物本身有更大發展空間及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