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遺管理指引將推出
規範非遺清單傳承單位傳承人
【本報消息】文化遺產委員會昨日舉行本年度第四次平常全體會議,由文遺會主席、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主持,文化局重點就《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指引》、具文化價值的不動產的修復支援,以及澳門世界遺產監測中心建設情況等向委員介紹。當局透露,有關指引料今年第四季推出,適用於政府公共部門、私人實體、社群、群體或個人,在開展非物質文遺保護和推廣工作時,應遵循相關規定。
指引推出更新清單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在文化中心會議室舉行,文遺會副主席、文化局長梁惠敏與文遺委員胡祖杰及該局文遺廳長蔡健龍,於下午一時同場匯報與會情況。梁惠敏總結稱,當局將於今年第四季推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指引》,就訂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入選考量和標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單位的確認條件及其權利與義務、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確認條件及其職責、保護、傳承補助和推廣工作的評估,以及支援措施等作出規範指引,有利傳承單位開展傳習活動培養後繼人才,對非遺項目的傳承及資料保存起重要作用。
該指引規範包括澳門非遺清單、傳承單位和傳承人等,倘符合條件的對象,包括具研究水平、擅於整理資料或弘揚項目者,可向當局申請成為一個或多個項目的傳承單位,獲確認後可獲政府部門支援。若要成為項目傳承人,要求更嚴格。提醒有關傳承單位一旦獲得權利,需承擔相應責任,若沒有做好相關工作或會被除名。現列入本澳非遺清單共七十項,列澳門非遺名錄十二項,認同指引推出後應適時更新清單。
情況危急拆除城牆
同場,梁惠敏回應傳媒關於跟進荔枝碗船廠片區,以及加思欄古城牆修復工程進度。提到加思欄馬路後方於六月初受山泥傾瀉導致倒塌,當局七月已緊急拆除約十米古城牆。重申當局引用緊急規定拆除有關遺跡,因山泥衝入住宅,情況危急,有關決定由多個部門聯合作出,不憂慮做法會成為先例。並指工程實施時收集到的監測數據顯示,事發前未有收到異常數據。
胡祖杰指出,當局就原盧廉若私邸舊址(培正中學行政樓)提供修復支援申請項目諮詢委員會意見,現時有關不動產存在建築外牆、屋頂天花及結構破損滲水等情況,考慮上述地點建築具有歷史價值,委員會一致認同為其提供支援。
當局去年至今多項按照“文遺法”規定諮詢委員會意見並獲通過的支援工程,包括九澳七苦聖母小堂、女媧廟(靈巖觀)、伯多祿局長街廿四A號、廿六號、廿八號、廿八A號房屋,茨林圍牆(面向高園街)及東望洋斜巷六號房屋,亦向委員會報告修復工程進度。
與會者還有社文司司長辦代表王世平、工務局長代表梁耀鴻、市政署市政管委會主席代表黃海欣、法務局長代表梁美玲,文遺委員李熙爗、梁頌衍、葉達、莫志偉、江淳、李嘉曾、林翊捷、胡玉沛、譚志廣,何嘉慈。文化局研究及計劃處長蘇建明、文遺保護處長何卓鋒、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崔貞貞等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