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衡》的出版與傳統文化的堅守
一個世紀前,《學衡》雜誌正式創刊。該雜誌由東南大學的教授、學人共同創辦、經營,它是一個文化座標,旨在回應“五四”前後以《新青年》主導的“文學革命”。考察《學衡》的出版實踐後可發現,該學人群提出並踐行着不同於《新青年》的“文學革命”或“新文化”方案。當前,學界愈發留意並致力反思一百年前,通過“跨語際實踐”所得來的語彙,如“文學(Literature)”、“現代性(modernity)”等。《學衡》個案能夠為這種反思提供獨特視角及有效途徑。
《學衡》的辦刊旨趣
《學衡》雜誌正式創刊於一九二二年,梅光迪牽頭,與吳宓、劉伯明、柳詒征、胡先驌等一道經營。這些知識分子大多為任職於東南大學的學者、教授,逐漸形成、鞏固能夠與“新青年”同人——北大學者、教授群相抗衡的社會及文化資本。“學衡社”的建立,《學衡》雜誌的創辦,標誌着一南一北,所謂“保守”與“激進”兩大“新文化”思想陣營及對壘局面的形成。
《學衡》雜誌的宗旨,可見於每一期的《學衡雜誌簡章》:“論究學術,闡求真理;昌明國粹,融化新知。以中正之眼光,行批評之職事。無偏無黨,不激不隨。”①在“宗旨”之後,《簡章》闡明了雜誌的文章體裁和選刊辦法,由此能一窺該刊在稿件選取中對於內容與風格的偏愛。
從內容上看,《學衡》徵求“論學”類稿件,中學、西學皆可:對於國學,呼籲以切實之功夫、為精確之研究,挖掘其中能夠超越時空局限、在新語境傳承的恆久價值,讓國人在西學湧入的大勢中,不至妄自菲薄、刻意摧毀這些文化寶藏;對於西學,主張在深入辨析一種學問的本質、底細、原委的基礎之上,批判汲取其中的養分,不能僅憑道聽途說、盲從“潮流”。從行文風格上看,《學衡》要求稿件“明暢雅潔”,一則為了創造“新文化”的志業,二是顧及雜誌作為大眾媒體的特點——市場導向、讀者面向。
由此可見,《學衡》的文化主張區別於往日“守舊派”的古字連篇、故尚譎詭,也不同於面向學者的“學究氣”濃重的學刊。《學衡》致力做這樣的嘗試:“以吾國文字,表西來之思想,既達且雅”;力圖以此證明:只要作者才力運用得當,“吾國文字,自可適時達意”。這樣的文化主張與實踐推行,明顯叫板、回擊《新青年》以白話文為中國文學唯一工具的“新文化”方案。
早在《學衡》創辦之前,梅光迪在給東南大學(其前身為南京高等師範大學)授課時,討論到“文學之界說”,由學生記錄、整理成講稿《文學概論》/《文學概論講義》,從中實能一窺梅光迪的“文學”思想。梅氏在講演中指出,中國和西洋在“文學界說”上確實存在不同的理解:“孔子講‘鬱鬱乎文哉’、‘巍巍乎其有文章’,這個‘文’字及‘文章’兩字,都是作文化(Civilization)講的,並不是什麼文學(Literature)。還有幾句話叫做‘博學於文’、‘行有餘力,則以學文’、‘言之無文,行而不遠’這等‘文’字,都是講人類的彩色、藝術(Art),並不是講什麼文學……”②在梅光迪看來,“文學”的內容由智識、思想、閱歷生成,而作為“美術”的一種,“文學”的審美特質與內容實質一樣重要。所謂“文質彬彬”,大概能用在此處,形容梅光迪對“文學”的理解。
相關學人的文學思想,在《學衡》出版實踐中的主要體現:一方面看重蘊含治學批判(Critical)精神的文章或稿件,一方面致力憑藉“文學批評”、“文藝美學”的方法、視角重塑新時期的審美標準和品位。因此,從“文學”面向對《學衡》進行研究時,也許更應留意其中綜合了文學(Literature)、學術、文化、審美、道德、思想等方面的評論性質或學術引介類文章。
論究學術:回擊新文化、白話文運動
在《學衡》的創刊號,緊接創刊宣言發表的兩篇重量級文章,分別是劉伯明的《學者之精神》和梅光迪的《評提倡新文化者》。這兩篇文章先聲奪人,開宗明義地表達學術立場、文化觀點,尤其兩文氣勢疊加,感召力雙倍,為全刊奠定基調。
劉伯明在開篇簡要回顧了學界近況,其大意是:得益於出版業的繁榮,西洋新學傳入中國並推廣開去,顯得更為便利;與此同時,資訊的快速流播,使得很多新興學說未經審慎研究、甄別價值,便直接拿來發表、出版以牟利,弊端叢生,學界的發展實在堪憂。據此,他提出了五點學者之精神:自信;重自得;“知識的貞操”(標準與原則);求真之精神;審慎之態度。③尤其是後兩點,明確回應了《學衡》的宗旨。
如果說劉伯明的文章起到開篇點題的作用,那麼梅光迪的《評提倡新文化者》則針鋒相對地抨擊以胡適為代表的“新青年”陣營及其“新文化”思想,於此,梅氏創辦《學衡》的緣起或動因表露無遺。梅光迪認為,“提倡新文化者”有四宗罪:非思想家乃詭辯家;非創造家乃模仿家;非學問家乃功名之士;非教育家乃政客。不論是思想家、創造家、學問家還是教育家,都必須經歷一段艱苦、漫長的積累和沉澱的過程,需要具備劉伯明所說的“自信”、“自得”之精神。相反,詭辯家、模仿家、功名之士、政客,皆着眼於眼前的、短期的成效,追求立竿見影的效果和回報。梅氏指出:“改造固有文化,與吸取他人文化,皆需先有徹底研究,加以至明確之評判,副以至精當之手續,合千百融貫中西之通儒大師,宣導國人,蔚為風氣,則四五十年後,成效必有可見也。”④此番論述呼應了《學衡雜誌簡章》對於文章內容的要求:“博極群書,深窺底奧,然後明白辨析,審慎取擇”。由此可一窺《學衡》同人的治學精神和文化理念。
在《學衡》同人看來,真正意義上的“文藝復興”或“文學革命”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個需要沉靜、隱忍、審慎、辯證的學術研究過程。
西方學說的翻譯和引介
受恩師白璧德影響,梅光迪、吳宓、胡先驌等《學衡》同人,在翻譯、引介“西學”時,以白氏的“新人文主義”學說為主要理論支撐。
在《學衡》雜誌中,正式引介白璧德思想的文章首發於第三期——《白璧德中西人文教育談》。如果說第一、二期的內容編排旨在開宗明義地表達與《新青年》針鋒相對的“新文化”主張和立場,那麼自第三期起,《學衡》的重點則逐漸落實在論學上。除了同人的原創文章外,西方學說的直接譯介和間接引薦,為《學衡》“文學”思想的闡釋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來源和話語支撐。由此看來,這篇由胡先驌翻譯、吳宓提寫編輯按語的譯文,安排在第三期第一篇,可見其思想價值之於《學衡》的舉足輕重。
該文實為白璧德的演講稿。白璧德在演講中批評中國推行的“文藝復興”方案與實踐一味學習西方,卻不屑保護、傳承自己的古典文化,他對此深感擔憂。在他看來,近代西方主要有兩種思想傾向:一方重功利,“注重組織與效率,崇信機械之功用”;一方注重感情之擴張,對人尚博愛,對己重個性。這本身就有很多問題、弊病,需要修正與調和。中國學人不宜在未曾理清學術脈絡、辨明學說利弊的情況下,盲目引進、接受和應用西學。如上所述,白璧德主張的“新人文主義”精神,恰是力求以“中庸”為度,盡可能平衡兩極,使人和社會盡量避免走向極端。胡先驌、吳宓譯介此文,呼應了《學衡》“論究學術,闡求真理”的主張:拒絕追隨唯新是求的潮流,“甘坐冷板凳”,不論面對中學或西學,皆以《學衡》英文刊名中“critical”、批判的方法和精神去“辨章學術,考鏡源流”。
嚴詩喆 (新加坡國立大學哲學博士)
註釋:
1.《學衡》第一期(上海:中華書局,1922),扉頁。
2.梅光迪著,梅鐵山主編《梅光迪文存》(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頁119。
3.大成老舊期刊全文資料庫,《學衡》(上海:中華書局,1922),第一期,頁1-4。
4.同上書,頁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