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工作港澳居民可享個稅優惠
【本報記者廣州二日電】南沙區政府公佈,南沙區財稅部門已聯合起草編製《二○二二年度廣州市南沙區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申報指南(徵求意見稿)》。明年起,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將可按最新規定辦理享受二二年度廣州市南沙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不久前出台的《南沙方案》明確對在廣州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其個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享受優惠政策的項目包括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為了以更大範圍的優惠吸引港澳居民到南沙創業就業,申報指南(徵求意見稿)中,適用對象為在南沙區工作、取得來源於南沙所得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可在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優惠政策。該指南包括辦理時間、適用對象、辦理所需資料、辦理程序、諮詢渠道等內容。
港澳居民如需申報,可採用自行辦理或委託辦理方式進行辦理。港澳居民僅需依照稅務機關指定的渠道(方式)測算香港、澳門稅負,再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 V-Tax平台或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等線上、線下平台,或郵寄渠道提供誠信條件的承諾書、港澳居民身份證明、在南沙工作的證明、內地銀行賬戶信息、扣除項目和免稅項目材料等相關資料。若通過任職受僱單位代為辦理,或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則需額外提供一份授權委託書。
南沙區財稅部門將在兼顧申報簡便和貼近還原港澳稅負原則下,不斷提高稅收徵管服務水平。財稅部門將提供測算港澳稅負的服務,方便港澳居民線上快捷測算港澳稅負,並將按年度調整完善申報指南,以確保港澳居民享受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