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禁辦逾二百人飲宴
高強度運動可除口罩
【本報消息】《疫情防控穩定期工作場所減少傳播風險的措施》指引中,要求顧客或服務使用者須提供採樣日起計三日內(即接受服務當日或過去兩天內採樣)的核酸檢測採樣證明或陰性結果證明。
特定場所三日一檢
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長梁亦好舉例,若進入特定場所,顧客或服務使用者須出示接受服務當日或過去兩天內核酸採樣證明或陰性結果,即若八月二日要進入特定場所,持有七月三十一日、八月一日或八月二日的核酸採樣證明便可以。另一個情況是,離家工作人群如於八月二日進行核檢,下次採樣日便是八月五日,中間隔開兩日。
至於防疫“穩定期”內是否適宜辦飲宴、婚宴?梁亦好表示,當局已有大型聚會的指引,包括人數限制的要求,多於或等於二百人的飲宴不可舉辦。
幼兒入托每日快測
在進入防疫“穩定期”內,根據《佩戴口罩要求》的指引,居民在進行高強度體力運動時,可摘除口罩。被問及高強度體力運動的定義?梁亦好表示,每人對於高強度體力運動的定義不同,但原則是不論是室內或戶外,當進行體育活動時會令心跳、呼吸加快,戴口罩或增加呼吸不適時,就可摘除;但當居民處於輕鬆慢動作運動,例如在戶外散步等,則不屬於此例。
就本澳社會服務設施逐步恢復營運的防疫要求,梁亦好轉述社工局表示,本澳社會服務設施包括受資助托兒所自昨日起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恢復營運,首要考量是服務使用者(即幼兒)的安全與健康。
當局考慮到使用社會服務設施的人士,如三歲以下幼兒或長者的免疫系統尚未成熟或免疫系統狀況較虛弱,且三歲以下幼兒未能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故有需要加強保護他們。基於幼兒於往返居所和托兒所過程中的安全考慮,故要求進入托兒所的幼兒需由家長每日上傳抗原檢測結果,以及三天內進行核酸檢測,期望家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