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遭重罰
七月廿一日,國家網信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八十點二六億元,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罰人民幣一百萬元。
滴滴共存在十六項違法事實,包括違法收集用戶手機相冊中的截圖信息一千一百九十六點三九萬條;過度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應用列表信息八十三點二三億條;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信息一點○七億條等。滴滴還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
作為國民軟件,滴滴可以說是掌握着國人出行的命脈,除了用戶個人信息、各種使用習慣、親情關係、地址信息以外,還有上億人的打車路線數據、車內全程語音/視頻數據、重要企業高管和國家重要人物的蹤跡數據、中國境內城鄉道路實時高清測繪數據等。
換言之,滴滴所擁有的數據,不僅是個人和商業數據,還有不少重要、核心的公共數據。這些信息一旦洩漏,不僅會損害用戶的個人隱私,更是會對國家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個人組織的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國家網信辦從嚴從重處罰滴滴,是對所有互聯網企業敲響警鐘:“數據可載舟,也可覆舟”,若肆意妄為,必遭法律制裁。
雨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