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外出恐影響寵物健康
李良汪:彈性處理狗隻生理需要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李良汪指出,“相對靜止”措施公佈後,先後接獲動保人士及多名飼主求助,反映其飼養的狗隻由於長期養成的生理習慣,在屋內無法便溺,現時當局不容許飼主帶狗隻到室外解決必須的生理需要,恐影響狗隻健康。
應循實際需要考量
李良汪表示,當局明確指出,飼主可帶同有求診需要的寵物外出就醫,但帶寵物外出散步及便溺則視為非必要活動,不符合行政長官批示的例外情況。不少狗隻飼主反映,動物的生理習慣是長期形成,無法短期內改變,現時當局不容許狗隻外出便溺,不少狗隻在室內無法便溺,開始出現焦慮及不肯進食等,憂慮情況持續會對狗隻帶來更嚴重的健康問題,甚至出現生命危險。
他稱,現時為本澳防疫的關鍵時刻,社會大眾均能理解並配合當局推出的各項措施。但不能忽略的是,每個動物個體都有其生理需求及生活習性,應得到善意理解及合理對待。故此,在衡量相關行為是否必須時,更應從動物的實際需要來考量,尤其“動保法”也明確規定飼主有妥善照顧動物的義務,各部門在處理及執行有關工作時,均應正確並善意理解立法精神。
前提須不影響防疫
他稱,“與其要等到狗隻因無法便溺而出現不願進食及各種健康問題,先讓飼主帶狗隻出外求診,在情況惡化前,透過更人性化的方式處理,確保防疫措施不受影響,同時不會傷害到動物的健康,否則狗隻生病,結果一樣都是要帶出去。”他建議當局在不影響“相對靜止”措施及確保本澳總體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應積極考慮採取相對彈性的措施,包括回應現時不少飼主提出的訴求,容許其於人流較少的特定時段,或在飼主前往購買維生物資的同時,帶同無法在家便溺的狗隻,盡快於住所附近解決生理需要。他又相信在現時疫情形勢下,有關飼主均會自律配合當局措施。原則是在不增加防疫工作壓力的同時,解決相關動物必要的生理需求;同時避免不必要的爭議持續,影響社會共同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