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昊銘涉違反給付義務
楊昊銘賴債被判“限高令”
昨日,據內地傳媒在中國執行訊息公開網查詢所得,前《青春有你》偶像選手楊昊銘(原名楊潤東)被判“限高令”(限制高消费),原因是楊昊銘“因為未按照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限制高消費,包括無法進行搭乘飛機,以及入住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爲。
消息指,楊昊銘在今年一月被仲裁判定,其因違反與前經紀公司的合約而需履行給付義務。在參加《青春有你》之前,楊昊銘曾主演網劇《降龍之白露爲霜》、《乘風少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