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駕駛圖避責難逃“天眼”
酒氣男揸“大膽車”狂掃水馬被捕
【本報消息】本地男子涉嫌酒吧消遣後借友人座駕揸大膽車,期間發生交通意外,狂掃漁翁街一帶二十個水馬後,向到場處理事故的警員否認為駕駛者,試圖逃避責任。警方事後透過“天眼”證實有人“講大話”。
涉案男子姓容,二十多歲,本澳居民,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八十九條“逃避責任”罪、第九十條“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危險駕駛道路上之車輛”罪,並移送法辦。
案發於本月二十日凌晨,治安警接報漁翁街附近發生一宗涉及一輛輕型汽車撞水馬的交通意外。交通警員到場後,發現兩名男子、涉事車輛及二十個受損的水馬,現場沒有人受傷。警員向兩名男子了解情況期間,發現兩人身帶酒氣,經呼氣酒精測試,黎某結果為每升一點二八克,容某結果為每升二點七六克。
經查問,黎某聲稱其為涉事汽車車主,駕駛者為容某,較早前他們一同到倫敦街某酒吧消遣,期間飲用酒精飲品。但容某否認其為涉事汽車駕駛者,並稱需要反證,經送院進行血液酒精測試,其結果為每升三點○八克。其後警員透過“天眼”系統,證實涉事汽車駕駛者為容某。
經偵查,發現容某沒有輕型汽車駕駛資格,其拒絕回答任何問題。警方指出有強烈跡象顯示,容某行為已涉嫌觸犯醉駕、危駕及逃避責任等多項罪名,現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