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毫無悔意
港男暴動罪成囚五年
【香港中通社二十日電】香港一名從事音樂製作的三十六歲男子因參與二○一九年九月“修例活動”,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二十日在區域法院判監五年。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沒有實質求情說話,求情信欠奉,顯示其毫無悔意。
陳廣池表示,政府總部外是香港最繁盛的政商地段,本案發生暴動範圍之廣、暴徒之多、組織性之強,均令市民咋舌,猶如戰場攻防戰,令外國政客眼中“最美麗的風景線”成為守法港人的悲痛史。
陳廣池指,當日有人用投射器投擲磚頭、汽油彈攻擊警員,擲到政總一樓玻璃,水炮車甚至變得無用武之地,暴徒衝向政總和立法會,是直接挑戰兩地管治權力核心,而兩天後就是十月一日,九月二十九日有政治敏感意義。
“棋子”還是“棄子”?
被告自辯時指,當日沒有計劃犯法參與示威,到灣仔準備音樂表演,事後乘船回南丫島,途中突然被人群擋住,被警員拘捕。陳廣池拒納其途經旁觀說法,批評其自欺欺人掩耳盜鈴,因當時硬物橫飛、交通停頓,任何人看到都覺得觸目驚心。
陳廣池認為,被告帶備頭盔、護臂、防毒面具等重裝備,卻沒有樂器樂譜,引述警員指被告戀戰,拘捕前曾執拾並投擲磚頭,被捕時有反抗,罪責明顯比同案被告更重,毫無疑問是積極參與者。然而在暴動策劃者眼中,到底是“棋子”還是“棄子”就不得而知,令被告成為戰場上的炮灰。
陳廣池指被告沒有實質求情說話,求情信欠奉,顯示其毫無悔意,須判刑阻嚇,以警惕網上宣揚暴力人士,知悉代價沉重,遂判處被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