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至十七歲下周可打第三針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由於近期接獲較多家長反映,十八歲以下的子女在前往外地升學或個人原因等需要時,需為子女接種新冠疫苗第三劑或加強劑。
應變協調中心宣佈,為滿足有關人士的需要,年滿十二歲至十七歲已完成新冠疫苗初種系列滿六個月(不少於廿四周)的人士,可於六月二十日早上十時起登入預約系統(https://eservice.ssm.gov.mo/covidvacbook/)申請接種新冠疫苗第三劑或加強劑,暫時可供申請的是BioNTech的mRNA新冠疫苗,申請成功後最快可於六月二十一日開始接種。
前往接種當日,接種人士或監護人可現場向醫護人員表達其因個人意願需要接種新冠疫苗第三劑或加強劑,而無需額外出示需要加強劑接種的特定證明文件供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