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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5日
第A03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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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網上詆譭店主判無罪

寵物店買犬數日後亡

男子網上詆譭店主判無罪

【本報消息】一男子約兩年前在某寵物店買一隻幼犬,數日後死於“犬細小病毒”,於是網上公開質疑寵物店賣病犬,未有為犬隻打預防針,遭負責人告誹謗。初級法院早前判飼主無罪,其曾諮詢獸醫,有認真依據,出於善意認為該歸責之事實為真,符合法律規定不予處罰的情況。

涉案嫌犯姓黃。初院第四刑事法庭根據獸醫說法和相關資料,認為涉案犬隻的死因與未完全接種疫苗極有可能存在因果關係,顯然輔助人(寵物店負責人)向嫌犯表明犬隻已打齊疫苗之說法不實,或至少應受到質疑。嫌犯在網上公審涉案寵物店前,曾諮詢獸醫,不是無的放矢、子虛烏有,不存在以不實事實誹謗輔助人之嫌。

不鼓勵網上公審

不過法庭強調,嫌犯的做法不一定正確,網絡公審令被審者無法舉證或反證,無法駁斥對方及網民的言論,做法不應鼓勵。

法庭未能認定嫌犯在公共網站上發佈虛構、誹謗性事實,冒犯寵物店負責人的名譽和業務。相反,認為只是表達實際遭遇,即有認真依據,出於善意認為該歸責之事實為真實,符合《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款b項規定的不予處罰情況,因此判處其被控的十一項公開及詆譭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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