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促跨部門稽查遏過界過職
【本報消息】對於有美容院涉嫌聘請外僱提供非法按摩,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律師施麗君表示,面對部分行業較難聘請本地僱員,僱主需聘請外僱工作無可厚非,惟僱主和僱員須遵守聘用外僱的相關法律規定,政府更應促進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加強行業監管。
施麗君指出,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規定,外僱須遵守聘用許可,於指定工作地點為指定僱主提供工作,且只限從事獲批准的職務。倘於指定地點以外地方工作,即屬過界;從事獲批准以外的職務,則屬過職,兩者均構成行政違法。僱主不僅會被科處按涉及的每一僱員計算罰款五千至一萬元,還會被全部或部分廢止聘用外僱許可,並被剝奪其申請新聘用外僱許可的權利六個月至兩年。
因此,不論僱主或外僱均要清楚了解外僱獲批准職務的具體範圍內容,如有疑問,應向相關部門詳細了解,不應抱僥倖心態鋌而走險。如美容院和按摩場所是兩種不同的行政准照,涉及不同政府部門,僱員職務也有所區別。
此外,過界或過職情況往往較隱匿,通常是透過巡查或舉報而被發現,故應加強跨部門的稽查監管,持續完善通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