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搵食
我家樓下有做盒飯和斬料的外賣店,兩三款菜式加上湯和飲品,二十五元可解決。計過為三餐醫肚和過口癮,每人每日約需七十五元。加上電話網絡水電等開支,每月少說也得三千元才能生活下去,這還沒計算房租交通保險和醫療等。假設可以住上政府社會房屋,把開支固定在每月四千元最樂觀水平,澳門人目前最少要賺多少錢才能夠滿足基本生存?
每月二千五百元。這已經扣除特區政府現金分享一萬元以及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的八千元。從基本生存條件看,長者有養老福利,若然冇病冇痛,可以不打工在社區安享晚年,起居飲食已得到保障。近年很多大型社會房屋建設項目,社區活動空間和配套相對充足,要簡單過日子是可以的。
當然,這只屬基本生存層面,優質很難談得上。未到養老年紀,想要組織家庭、想要工餘時間過得更豐富,通通都花錢。一旦涉及養孩子和更優質生活,每月就不能只賺二千五百元了。孤家寡人,按目前最低工資計,要賺兩三千元並不困難,打零工做兼職也可以,還有足夠時間進修和吸收其他經驗。倒是每個月賺兩三萬以上,對個人能力和態度的要求就自然不一樣。
市面一直有很多高收入工作,不過都有學歷和經驗要求,要不然就是厭惡性體力勞動。現金分享和抗疫消費優惠只是援助性保障,它幫助我們活,是要希望大家想辦法奮勇向前,過上自己想過的生活。有道“越高級的慾望越要克制才能達成”,想要更多,過程註定更辛苦,肯不肯放下面子和娛樂暫時捱一下?社會不會主動適應我們,環境如此,理想工作不存在,只能計算自己想要多少錢,堅定填充缺口。加上筍工必定競爭激烈,搵食之餘還要學更多謀生技能。這樣一來,他日所有工作,就全是“對口”的工作了。
陸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