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導演面面觀
劇本,乃戲劇靈魂,一劇之本。劇本是戲劇創作藍圖。如果說,戲劇既是綜合藝術,又是集體藝術的話,劇本編寫乃戲劇的第一度創作,導演進行的則是第二度創作。導演要以編劇要傳遞的思想概念與感情概念,憑劇本作依據,跟演出團隊一起研討、有理有據地邊排練,邊改動,最後才把文本注入生命,在舞台上與觀眾同呼吸、同歡笑,同落淚……這,就是戲劇的第三度創作!
昔日還沒有電台,電影及電視的“冷兵器年代”,每一次(舞台)演出,都是戲劇故事生命的開始到終結的過程。演出者的演出狀態及觀眾的成份有異,沒有兩次演出的效果是完全一模一樣的!有人說,舞台劇是種“有缺憾”的表演藝術,原因正在於此。
觀察力、想像力、創造力和感情記憶,是演技訓練的四個重要課題。在課堂練習中,這四種練習多是即興、沒有文本作依據及演、觀者的關係模糊。現今劇場所出現的“一人一故事”以及“勁爆劇場”的公開演出中,前者可能會缺乏“文本”,從練習過程中所提煉出來的“劇本”,仍然是存在於演員和導演心中的,否則演出者決不會冒險把它拿出來示眾;後者則不同了,演出強調即興,偶有亮點,“兒戲”成份居多!
縱觀本地為公眾所熟悉的舞台劇及小型電影個別編劇兼導演中,可能是藝高人膽大的緣故吧,開排或開拍前,演出團隊仍是不會人手一劇本的。前者多喜歡邊排邊“派片(台詞)”,後者甚至沒有劇本可以給演出者仔細閲讀過的。據說,完整文本會“扼殺”了導演的即興創作!
其實,稍有導演經驗的一定會告訴我們,一齣戲的文本和演出本,必有或多或少不同之處,其顧慮未免多餘一點了!
離開了排練室及劇場,導演、演員只是普普通通的個體;略有知名度的,則難免要顧及點公眾形象了!
周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