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控煙修法
進口製售電子煙最高罰廿萬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律草案,法案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違法者將被科處四千澳門元罰款,倘屬私人實體,將被科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禁止攜帶出入境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衛生局長羅奕龍出席行政會新聞發佈會。張永春表示,鑑於電子煙損害健康,尤其對孕婦、兒童和青少年造成危害,而電子煙亦令非吸煙者接觸到尼古丁及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為防患未然,特區政府制訂《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關注到為何不進一步規範傳統煙草?羅奕龍表示,當局控煙原則是循序漸進、先易後難,控煙工作除了電子煙,亦包括傳統煙草,政府從多管齊下、綜合措施的原則控煙,最終目標是無煙澳門。
青少使用率上升
羅奕龍稱,留意傳統煙草使用率呈逐漸下降趨勢,二○一九年十五歲或以上居民使用率降至百分之十點七;十三至十五歲青少年使用傳統煙草由二○一五年的百分之六點一降至去年的百分之三點八,但使用電子煙比例則由百分之二點六升至百分之四,形容情況令人擔心,政府從實際數據及未來趨勢,希望杜漸防微,通過修法把新型煙草產品使用降到最低。
二○一八年已禁止銷售電子煙,羅奕龍指出,現行控煙法已對電子煙有明確定義,包括涵蓋電子煙及加熱煙。考慮到部分人士仍擁有電子煙,故目前未對管有及使用電子煙列作違法,禁煙地點則不能使用任何煙草製品,包括電子煙。
對於有指使用電子煙能幫助戒煙?羅奕龍稱,使用電子煙並不會幫助戒煙,因絕大部分電子煙含有尼古丁,而尼古丁是主要使人上癮的物質,加上電子煙亦可添加毒品,對青少年及居民的危害不容忽視。
跨部門打擊走私
至於電子煙禁止入口後的走私問題,羅奕龍表示,會與權限部門積極跟進非法進口及違法售賣,走私活動會與海關緊密合作,網上違法銷售亦在過去一直與司警合作打擊,會繼續加強相關工作。
他提到,政府二○一二年提供戒煙門診服務,至去年,綜合而言戒煙成功率越來越高,整體成功率四成三,比例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