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基會交流資助計劃次輪申請
【本報消息】澳門基金會訊:澳基會於本月三十日開始接受“內地、港台交流項目資助計劃”及“國際交流項目資助計劃”次輪申請,受理未有在首輪申請期提出申請、且於今年九至十二月開展的項目。截止申請日期為六月二十日,逾期提交將不會受理。
澳基會續推進改革資助制度,今年採用集中申請、統一評審的模式受理申請,去年底推出“文化項目”、“社團運作經費”、“社區活動”、“學術項目”、“內地、港台交流”及“國際交流”共六個專項資助計劃的申請。
為配合赴外交流項目的規劃情況,該兩交流項目專項資助計劃特設次輪申請。申請期自五月三十日至六月二十日止,相關章程已上載澳基會網頁。申請者須先在網上資助申請平台提出申請並預約提交申請文件時間,於申請期內將已簽署及蓋章的申請表交回澳基會。如有任何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七九五 · ○九五○。
澳基會提醒,申請者要嚴格根據章程規定提出申請。此外,除該兩交流項目資助計劃外,其餘專項資助計劃的申請期已結束,本年度未有其他資助計劃續受理申請。而已獲資助的項目須遵守衛生局就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發出的最新防疫指引,及配合澳門基金會因應疫情及防疫監督需要所發佈的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