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
【本報駐北京記者鐵怡廿五日電】五月二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二○二五年,建成人民法院與社會各行各業互通共享的區塊鏈聯盟。
近年來,人民法院大力推進區塊鏈技術在司法領域應用,建成人民法院司法區塊鏈平台,司法區塊鏈上鏈存證超過二十二億條,存固證據、智能輔助、卷宗管理等方面應用效能和規範程度不斷提升,電子證據、電子送達存驗證防篡改等應用場景落地見效。
《意見》包括七部分
為進一步加強區塊鏈在司法領域應用,充分發揮區塊鏈在促進司法公信、服務社會治理、防範化解風險、推動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多方論證基礎上,制定出台《意見》。《意見》包括七個部分三十二條內容,明確人民法院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總體要求及人民法院區塊鏈平台建設要求,提出區塊鏈技術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傚率、增強司法協同能力、服務經濟社會治理等四個方面典型場景應用方向,明確區塊鏈應用保障措施。《意見》主要有以下幾個鮮明特點:一是提出建成互通共享的司法區塊鏈聯盟。《意見》提出到二○二五年,建成人民法院與社會各行各業互通共享的區塊鏈聯盟,數據核驗、可信操作、智能合約、跨鏈協同等基礎支持能力大幅提升,司法區塊鏈跨鏈聯盟融入經濟社會運行體系,主動服務營商環境優化、經濟社會治理、風險防範化解和產業創新發展,服務平安中國、法治中國、數字中國和誠信中國建設,形成中國特色、世界領先的區塊鏈司法領域應用模式。
二是明確人民法院區塊鏈平台建設要求。
三是提出運用區塊鏈數據防篡改技術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提出應用區塊鏈優化業務流程提高司法傚率。
五是提出應用區塊鏈互通聯動促進司法協同。
六是提出利用區塊鏈聯盟互信服務經濟社會治理。